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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有关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要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我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根本途径,把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作为主要手段,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作为强大动力,扎实深入地开展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法制环境更加完善
       2007年4月24日,陈云林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国务院关于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王兆国副委员长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报告》情况准确、建议可行、措施到位。此后,我办会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整改报告于2007年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再获审议通过。
       2010年1月13日至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投保法》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华建敏副委员长、严隽琪副委员长带队,赴上海市、福建省和广东、江苏省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检查组委托北京、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6省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本地区《投保法》的贯彻实施情况。4月26日,严隽琪副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我办会同有关各方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研究解决了一批广大台胞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举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我办与商务部商定的工作部署,两部门共同牵头的《投保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正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召开了四场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地方、部门及台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为广大台胞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和优质的投资环境。

       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经批准,2007年1月30日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我办分管领导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32个中央部、委、办、局的分管领导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办,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司局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的成立有效整合了部门资源,形成了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与国民党领导人达成的共识,我办2005年下半年即与国民党大陆台商服务联系中心建立了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平台,开展交流与合作。2005年11月、2006年9月和2007年7月,双方先后成功举行了三次工作会谈,总计达成了30项共识,内容涉及台资企业土地使用、两岸合作打击犯罪、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等多个领域。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成功创建及有序运作,对对台工作新局面的开创功不可没。

  三、机构队伍逐步充实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后,为正确因应台胞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我办于当年4月26日成立投诉协调局,切实保证了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十一五”期间,在我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投诉协调局机构和职能均逐步得以强化,职能涵盖重大台商投诉(求助)案件协调处理、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运作、涉台信访及维稳等诸多领域。与此同时,各地台办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也不断增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台办中建立了台商服务和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系人制度,并积极督促、协助各地台办建立和完善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专责机构,涌现出一批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工作骨干,初步形成了一支有较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高素质的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干部队伍,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涉台案件依法调处
       涉台案件的办理质量是检验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标准。2006年至2009年,我办共直接受理各类台胞投诉(求助)案件1388件,办结935件,结案率67.4%;各地台办共受理各类台胞投诉(求助)案件10503件,办结9553件,结案率91%。与此同时,我办还处理了各类涉台信访案件3900件。涉台案件调处过程中,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办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建立起了领导包案、专案督办等特色办案机制,并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先后数次开展台胞投诉(求助)大案、要案、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工作,成果显著,依法妥善解决了一批重点案件,切实维护了台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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